脱贫摘帽不是终点,而是新生活、新奋斗的起点。在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过程中,重点在农村,主阵地在基层。乡镇人大作为基层权力机关,应该积极投身乡村振兴热潮,在乡村振兴大业中发挥新的作用,具体来说,主要是发挥“三个兵”作用,即宣成兵、模范兵、监察兵。
一是当好“宣传兵”。当前的的乡村振兴中较大的一个难点是缺乏高素质农民,由于缺乏信息渠道,我们的农民采取的往往是一以贯之的思维和方法。乡镇人大可以充分利用人大代表扎根基层、靠近群众的先天优势,将适合当地的政策项目、先进的劳作方式等宣传到位。当然,这就需要我们基层人大能够时常组织代表进行相关学习,以高素质的代表来带动高素质农民。
二是当好“模范兵”。俗话说,“百闻不如一见”。由于受限于见识、畏惧未知风险等原因,中央的一些惠农政策在基层推动落实往往都有一个较长的过程。乡镇人大可以利用政策扶持积极开明的人大代表,做出样板,充分发挥模范作用,从而带动当地群众形成规模效应。在乡镇一级中,一个优秀的代表往往是当地的“能人”,利用好代表的示范效应,往往能够主导一个产业发展趋势。
三是当好“监察兵”。依法监督是人大代表职责所在,乡镇人大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监督职能,各代表在履职过程中要当好“啄木鸟”。遇到问题要多想想自己的使命职责,真正做到“人大代表人民选,选好代表为人民”,而不能有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的心态。特别是对当前乡村振兴过程中各类助农惠农项目较多,而我们群众对此关注较少,人大要防止政府对相关项目资金运用不到位,督促政府依法开展并依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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