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基层干部,尤其是一名街道干部,深入辖区了解情况是我们开展工作的前提。我们只有做到熟悉辖区的人和事,才能顺利的开展各项工作。然而现在很多街道干部,一有工作安排,就直接QQ转发给社区,把自己的工作完全交由社区干部去完成,自己仅仅在其中充当一个上传下达的角色。这不利于基层政府有效运作、更好的履行服务居民的职能。
首先,破坏了社区作为群众性自治机构的定位,影响了社区根本职能的发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这一概念,在我国制宪史上首次见于1982年宪法。宪法第111条规定:"城市和农村按居民居住地区设立的居民委员会或者村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根据宪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以及现行宪法实施以来我国城乡基层社会组织建设的实际情况,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指的是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以城乡居民(村民)一定的居住地为纽带和范围设立,并由居民(村民)选举产生的成员组成的,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社会组织。
然而现实中由于人、财来自于地方政府,社区已经日趋行政化。一个社区几乎对接多数行政部门。街道的很多科室在接到上级任务后,没有认真查看,而是一股脑的转发安排给社区。而社区在缺乏专业设备和专业人才的情况下也接到了越来越多的更专业的任务:食品安全检查、消防设施安全标准统计等等,不一而足。社区的根本职责是办理本居住地区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并向人民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过多的额外业务导致社区无暇开展基础业务,无法更好的履行服务居民的职能。
其次是导致了街道等部门的懒政,荒废业务技能。第一时间上传下达,第一时间把皮球传给社区,另附一句“必须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任务,否则后果自负”。就这样,一个中央或者省市的工作安排经过层层传球,就传到了最底层社区。这也就是为什么当社区询问上级有些工作具体如何开展,街道都不知道。因为都没有认真的思考过工作如何开展,也没有有效跟上级沟通。于是一些工作就被浑浑噩噩的开展了,效果可想而知。长此以往,必将形成一股不作为的风气,影响政府工作效率。
和明目张胆不作为的的“衙门作风”相比,这类“不经大脑上传下达”的“新衙门作风”反应出个别干部对当前作风建设的“消极抵抗”心态,更体现出个别地方在转变作风过程中“见皮不见骨”的应付了事。这种变种的作风问题具备更强的的隐蔽性和迷惑性,对强化干群关系的鱼水关系更加有害,是经济社会平稳快速发展的“绊脚石”和“肠梗阻”,我们必须给予快狠准的精确打击,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